| 山东师范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要求及安排 |
| 2007-1-21 13:39:47 山东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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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联考科目总分不低于140分,单科成绩不限,专业课不低于50分;
公共管理硕士:联考科目总分不低于20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90分,专业课不低于75分;
政治理论课、专业面试录取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复试名单根据初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凡达到我校复试、录取基本要求的,均可参加复试。
高校教师采取差额复试,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为20名。凡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初试总成绩按照1:1.3的比例复试。
复试名单确定后将于近期在本网站公布。
三、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复试时间安排
公共管理:待定;
教育硕士、高校教师:3月10—11日。具体安排请于2月下旬上网查询复试通知,同时注意查收邮局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