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名单公示及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
| 2007-1-31 13:45:55 南京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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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2月3日。部分学科专业在简章公布的招生规模基础上有所增招,其增加人员的录取性质为计划外。个别专业考生
复试合格,但因录取名额限制而无法录取(以复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具体情况请向相关院系查询。
在公示结束,拟录取考生需与考生所在单位及南师大三方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了做好协议签订工作,特作以下说明,请考生仔细阅读。
1、确认已经录取的考生请根据自己的录取类别及录取性质下载相关协议书(见附件)。
2、协议书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南师大三方面签订,一式三份。考生网上下载后为2页A4,请用B4复印成一页纸,便于归档。协议书分为两页纸寄来视为无效。
3、协议书一式三份均需盖有单位红章,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先行盖章签字,并于3月5日前寄到所报考学院。协议书邮寄地址: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97 [划线部分写上录取的学院名称,如: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XXX协议书字样(如王小丽协议书)。
4、在协议书上盖章的考生所在单位须与资格审查表上的同意培养单位一致,否则协议书无效。若确因工作关系产生变动,请附上原培养单位的书面说明。
5、加盖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协议书将随录取通知书寄回2份,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为2007年3月中下旬。
6、
法律硕士的外校调剂生请在2月8日前携带身份证、资格审查表、成绩单、学历证书(均需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来我校研招办(随园校区700号楼213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与成绩单已交者只需带身份证与学历证书。不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 83598152,电子信箱:mlx1118@126.com.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