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
| 2006-6-27 16:03:54 河海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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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生源组织,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现就我校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从保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度,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承受能力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制定本年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办通知要求,除
工程硕士外,其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禁止设立异地教学点。本年度我校计划设定工程硕士异地教学点约10个,各院系一般只负责一个异地教学点。在同一异地教学点涉及不同院系招生领域的,可以商定设立责任院系,其他院系可以委托责任院系在异地合作单位组织相关的报名、考试等招生事宜。如院系联系的异地教学点超过一个,须对本招生领域的教学资源等情况予以说明,报学校审批后方能招生。
三、在生源组织,特别是异地教学点的生源组织中,各院系必须要有明确的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原则上应为学校合作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单位。非学校合作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单位须是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或具有一定影响的行业单位。严禁通过任何中介或个人设立异地教学点。
四、对无合作单位、连续3年招生数量较少的招生领域建议实行暂停招生。对去年停招的领域,若在今年恢复招生,须以书面报告的方式提出申请,报学校审定。
五、工程硕士各招生领域应根据异地和非异地教学情况实行不同培养费的收费标准。
六、各院系要利用招生领域的行业特点积极联系并尽早落实合作单位,并将2006年合作单位、招生领域、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和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等情况于6月14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人:徐军海 83787338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