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的优秀法律人才,现面向广东省公、检、法部门、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招收2007年刑法学专业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彰武
本次招生的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法学院负责。辅导
一、招生专业同济
招生专业:刑法学(专业代码:030104)
3362 3039
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两年内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30学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其研究生毕业学历和硕士学位。业
三、招生对象及人数48号
面向广东省招生,招生人数为60名(其中统考生35名、单考生25名)。
业
四、报考条件kaoyantj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连续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以报名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举行的
单独考试。
济
2.不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但符合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统考报考条件的在职考生,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共济网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专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021-
⑴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请于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于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确认报考信息等手续。
200092
⑵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请于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于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直接到中山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考信息等手续。
021-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专
六、考试科目共济
1.英语;2.政治理论;3.综合A卷(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4.综合B卷(含中国法制史、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概论、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私法)
研
1.法学综合理论(闭卷)2.英语(口试)3.法学综合专业知识(口试)
同济大学四平路
八、考试时间:2007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九、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英语》和《
政治理论课》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两门业务课由我校命题。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四门科目试题均由我校命题。四门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十、录取方法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
十一、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集中面授、辅导研讨等形式进行教学。
十二、上课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第一、二学年,集中面授时间暂定每月二次,每次二天。
上课地点:中山大学法学院
十三、收费标准
1.按教育部规定,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2.培养费按三年收缴,每人每年收费20000元,教材资料费第一、二学年每人每年暂代收500元(多退少补),第三学年不收。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十四、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21学分)
英语(5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4学分)、刑法学原理(3学分)、罪刑各论(3学分)、比较刑法(3学分)、犯罪学原理(3学分)。
(二)选修课(10学分)
法理学(2学分)、1民法学(2学分)、 经济法学(2学分)、行政法研究(2学分)、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
十五、联系电话
中山大学法学院 电话:84115891
http://www.kaoyantj.com考研共济网